2019-03-27 10:48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30%和70%计入总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3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70%=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招聘单位招聘较高等级岗位(专业技术十级、管理七级、工勤技能二级及以上)或招聘岗位“学历”条件为博士研究生的,可根据岗位需要免考统一笔试,直接进行面试或专业测试。面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即为考生成绩,招聘单位应在面试公告中明确面试和专业测试的形式和成绩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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