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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观点:铁球砸死女婴全楼被判赔,冤吗?

2020-09-24 15:32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天门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新闻速递:2016年,四川遂宁市油坊街127号楼,一只从天而降的铁球,砸中了楼下婴儿车里一名不满一岁的女婴并致其死亡。事发后,当地警方介入调查,但没能找到抛物者。于是,女婴父母将事发地整栋楼的住户全部起诉至法院。前不久,遂宁市船山区法院一审判决,除家中确无人居住的不承担责任,其余121户业主每户补偿原告3000元。目前,一审判决还未执行,已有30余户涉事业主准备上诉。

中国青年报:从法律上来说,法院判决也并非没有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之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民法典延续了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精神,对难以确定谁是侵权人的,规定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进行补偿。当然,法律并不僵硬死板。对于那些感到不满的业主,如果有确切的证据证明自己对天降铁球没有任何过错,就可以排除己方进行补偿的法律责任。对于那些承担了补偿责任的业主,法律还保障了追偿权,有朝一日真相大白,他们还能把补偿出去的这笔钱款要回来。对受害者及其家人,从天而降的铁球、玩具、工具、自行车,甚至是一枚小小的水果、鸡蛋,都可能造成巨大的身心伤害。这些年,从侵权责任法到民法典,从相关司法解释到司法实践,来自立法、司法的努力,正在形成一张规制高空抛物、坠物的坚韧法网。对于这起天降铁球砸死女婴的人间悲剧,无论是一审判决全楼“补偿”,还是以后的二审业主上诉,都是一次难得的法治洗练,带来的不仅是观念的碰撞,更将是法治的进步。

    (编辑:华图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