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3 11:30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A.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
B.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
C.宪法指导思想
D.宪法实施及其保证
A.上级任命
B.下级委派
C.直接选举
D.间接选举
A.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B.国务院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C.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D.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A.一国两制
B.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社会主义制度
A.1988年的第一个宪法修正案
B.1993年的第二个宪法修正案
C.1999年的第三个宪法修正案
D.2004年的第四个宪法修正案
1.答案:
解析: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宪法主要内容包括:
1.审查法律、法规及法律性文件的合宪性
2.审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的合宪性
3.审查各政党、团体、企业事业等组织以及全体公民的行为的合宪性
本题中A项国家权力的行使、B项国民权利的保障属于宪法的规范内容,故正确答案为A、B。
2.答案:
解析:
《选举法》第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故正确答案为D。
3.答案:
解析: 全国人大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国务院有权批准其区域划分。
4.答案:
解析: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征和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决定了它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因此本题选C。
5.答案:
解析:
从1988年至2004年,我国共进行了四次宪法修正案,其内容分别为:
1988年宪法修正案:(1)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从而确定了私营经济在我国的法律地位。(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从而有效保护我国的土地资源。
1993年宪法修正案:(1)增加了“坚持改革开放”内容,将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修改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使国家的奋斗目标更为科学和实事求是。(2)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3)取消了“农村人民公社”,确认“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的法律地位。(4)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以利于发挥县级政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1999年宪法修正案:(1)将邓小平理论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并列写入宪法,确认邓小平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指导地位。(2)确认了我国现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3)删去了“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的提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2004年宪法修正案:(1)“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2)“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3)新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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