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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9-12-09 16:05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天门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潜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1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专业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10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二科”报考条件
符合“考全科”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选择“增报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1.已通过考试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原人事部、建设部批准,通过考核认定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
“老考生”是指成功报考过2016年、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最后一次报考须在湖北省内)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其他视为“新考生”,“异地考生”是指2017年在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市地区参加过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老考生。
(一)新考生
符合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
1.报“考全科”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增报专业”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报“免二科”的新考生,本人持《报名表》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职称证、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根据所选审核点到相应地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后,通过“网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报考级别 审核点 审核部门
考全科
增报专业
省直审核点 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大楼附楼二楼)
市州审核点 当地住建或人社部门(地点详见报名表)
免二科 省直审核点 ①资格审查:省住建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大楼附楼二楼)
②复核:省人事考试院(武昌区东湖西路特1号,省人社厅综合大楼附楼二楼)
市州审核点 ①资格审查:当地住建或人社部门(地点详见报名表)  
②复核:市州人事考试院(局、中心)
   (二)老考生
老考生在“网报平台”选择报考地区并填写报名信息,不需资格审核,确认提交并打印《报名表》后,通过“网报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即可。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中已通过《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生,在2018年报考时不可以修改专业。
(三)异地考生
异地考生需要在所选报考地区的审核点重新按新考生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四)关于修改报名信息
1.审核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取消确认,修改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缴费前修改报考级别,需按新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3.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不允许修改报名点、报考级别、报考科目等报考信息。
4.缴费后报考人员其他有关个人信息的更正,需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办理。
特别注意事项:
1.注册库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无法更改,请考生注册时认真核对准确。
2.用户注册时提交的手机号码在注册库中是唯一的,请考生填写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
3.用户名或密码遗忘可通过注册邮箱或手机号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当地考试机构重置密码。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受理培训机构代办现场审核事宜。
未在规定时间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四、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2日9:00—7月24日17:3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7月16日9:00—7月25日17:30(双休日除外)
工作日:8:30—11:30,15:00—17:30。
(三)网上缴费确认时间
2018年7月12日9:00—7月26日17:3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
2018年9月7日9:00—9月16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2018年9月15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8年9月16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成绩及信息管理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或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雷同试卷进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六、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共包括10个专业,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正确填(涂)客观题科目试卷代码。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七、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规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收费标准为61元/人·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收费标准为70元/人·科。
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9月24日—12月24日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大楼附楼二楼(或当地考试机构)领取,代领人请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八、考区设置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考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院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统一安排。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各地人社、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附件1: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附件2: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附件3: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11日

 
                                                             
抄送: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考试院(局、中心)    
                                             共印200份

附件1
工程类及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
   (摘自《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
 
分类 98年-现在
专业名称
93-98年专业名称 93年前专业名称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土木工程 矿井建设 矿井建设
建筑工程 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城镇建设 城镇建设
交通土建工程 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饭店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学 建筑学 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
电子信息
科学与技术
无线电物理学 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
信息与电子科学  
电子科学
与技术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磁性物理与器件
微电子技术 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物理电子技术 物理电子技术,电光源
光电子技术 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光电成像技术
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  
计算机
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科学教育 计算机科学教育
软件工程  
计算机器件及设备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 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
矿物加工
工程
选矿工程 选矿工程
矿物加工工程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勘察技术
与工程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应用地球化学 地球化学与勘察
应用地球物理 勘查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
勘察工程 探矿工程
测绘工程 大地测量 大地测量
测量工程 测量学,工程测量,矿山测量
摄影测量与遥感 摄影测量与遥感
地图学 地图制图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 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机场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 总图设计与运输
道路交通事故防治工程  
港口航道
与海岸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
船舶与
海洋工程
船舶工程 船舶工程,造船工艺及设备
海岸与海洋工程 海洋工程
水利水电
工程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水利水电工程 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水工结构工程
水文与
水资源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陆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
热能与
动力工程
 
热力发动机 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内燃机,热力涡轮机,军用车辆发动机,水下动力机械工程
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热能工程与动力机械  
热能工程 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电厂热能动力工程,锅炉
制冷与低温技术 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
能源工程  
工程热物理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冷冻冷藏工程 制冷与冷藏技术
冶金工程 钢铁冶金 钢铁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有色金属冶金
冶金物理化学 冶金物理化学
冶金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
环境规划与管理 环境规划与管理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
农业环境保护 农业环境保护
安全工程 矿山通风与安全 矿山通风与安全
安全工程 安全工程
金属材料
工程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压力加工 金属压力加工
粉末冶金 粉末冶金
复合材料 复合材料
腐蚀与防护 腐蚀与防护
铸造 铸造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锻压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无机非金属材料 无机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与制品
硅酸盐工程 硅酸盐工程
复合材料 复合材料
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金属材料与热处理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热加工工艺及设备
铸造 铸造
塑性成形工艺及设备 锻压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焊接工艺及设备
石油工程 石油工程 钻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 石油储运
化学工程
与工艺
化学工程 化学工程,石油加工,工业化学,核化工
化工工艺 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煤化工
高分子化工 高分子化工
精细化工 精细化工,感光材料
生物化工 生物化工
工业分析 工业分析
电化学工程 电化学生产工艺
工业催化 工业催化
化学工程与工艺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生物化学工程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生物工程 生物化工 生物化工
微生物制药 微生物制药
生物化学工程  
发酵工程 发酵工程
制药工程 化学制药 化学制药
生物制药 生物制药
中药制药 中药制药
制药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 通信工程,无线通信,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通信  
电子信息
工程
电子工程 无线电技术,广播电视工程,电子视监,电子工程,水声电子工程,船舶通信导航,大气探测技术,微电子电路与系统,水下引导电子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技术
信息工程 信息工程,图象传输与处理,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广播电视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信息技术  
摄影测量与遥感 摄影测量与遥感
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刑事照相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 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工程
机械设计及制造 机械设计及制造,矿业机械,冶金机械,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高分子材料加工机械,纺织机械,仪器机械,印刷机械,农业机械
机车车辆工程 铁道车辆
汽车与拖拉机 汽车与拖拉机
流体传动及控制 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控制与操纵系统
真空技术及设备 真空技术及设备
机械电子工程 电子精密机械,电子设备结构,机械自动化及机器人,机械制造电子控制与检测,机械电子工程
设备工程与管理 设备工程与管理
林业与木工机械 林业机械
本 专 业 (工程、工程经济) 测控技术
与仪器
精密仪器 精密仪器,时间计控技术及仪器,分析仪器,科学仪器工程
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 应用光学,光学材料,光学工艺与测试,光学仪器
检测技术及仪器仪表 检测技术及仪器,电磁测量及仪表,工业自动化仪表,仪表及测试系统,无损检测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
几何量计量测试 几何量计量测试
热工计量测试 热工计量测试
力学计量测试 力学计量测试
无线电计量测试 无线电计量测试
检测技术与精密仪器  
测控技术与仪器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化工设备与机械 化工设备与机械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高电压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气绝缘材料
电气技术 电气技术,船舶电气管理,铁道电气化
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电机,电器,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
光源与照明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程管理 管理工程 工业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邮电管理工程,物资管理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  
国际工程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  
工业工程 工业工程  



航海技术 海洋船舶驾驶 海洋船舶驾驶
轮机工程 轮机管理 轮机管理
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 铁道运输,交通运输管理工程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汽车运用工程
道路交通管理工程  
自动化 流体传动及控制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工业自动化 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
自动化  
自动控制 自动控制,交通信号与控制,水下自航器自动控制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 飞行器自动控制 ,导弹制导,惯性导航与仪表
 
 
 
 
 



生物医学
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
核工程与
核技术
核技术 同位素分离,核材料,核电子学与核技术应用
核工程 核反应堆工程,核动力装置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园林 观赏园艺 观赏园艺
园林 园林
风景园林 风景园林
工商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  
工商管理  
投资经济 投资经济管理
技术经济 技术经济
邮电通信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林业经济管理
注:  本表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共涉及“土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工程力学类”等18类45个专业,其中本专业36个,相近专业9个。
 
附件2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姓名:          ,身份证号:                   ,现报考              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共    年,从事专业工作情况如下:
起止年月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专业技术职务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年  月    
本人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该考生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 件3: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考试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
034.一级建造师 04.考全科 02.公路工程 1.建设工程经济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
03.铁路工程 1.建设工程经济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铁路工程)
04.民航机场工程 1.建设工程经济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民航机场工程)
05.港口与航道工程 1.建设工程经济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工程)
06.水利水电工程 1.建设工程经济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
11.市政公用工程 1.建设工程经济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
12.通讯与广电工程 1.建设工程经济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通讯与广电工程)
15.建筑工程 1.建设工程经济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16.矿业工程 1.建设工程经济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17.机电工程 1.建设工程经济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考试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
034.一级建造师 02.免二科 02.公路工程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
03.铁路工程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铁路工程)
04.民航机场工程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民航机场工程)
05.港口与航道工程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工程)
06.水利水电工程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
11.市政公用工程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
12.通讯与广电工程 2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通讯与广电工程)
15.建筑工程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16.矿业工程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17.机电工程 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01.增报专业 02.公路工程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公路工程)
03.铁路工程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铁路工程)
04.民航机场工程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民航机场工程)
05.港口与航道工程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港口与航道工程)
06.水利水电工程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水利水电工程)
11.市政公用工程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市政公用工程)
12.通信与广电工程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通信与广电工程)
15.建筑工程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
16.矿业工程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矿业工程)
17.机电工程 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机电工程)

    (编辑:潜江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