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公务员考试

您当前位置:天门人事考试 > 考试快讯 >

2020招警考试人民警察法备考攻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

2019-08-05 14:28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天门事业单位考试群 文章来源:湖北华图

  2020招警考试人民警察法备考攻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已发布。湖北华图将及时更新国家公务员考试、湖北公务员、湖北事业单位等招考资讯。考生敬请关注【2020年公安备考群:678204929】,咨询电话:027-87870401。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职责:

  (一)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执行下列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注意以下两条:

  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力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履行职责。

    (编辑:trh)